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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加快實施“人才興莘”戰略,吸引高素質專業化人才回歸家鄉、奉獻莘縣,推動莘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,根據中共聊城市委、聊城市人民政府《關于實施“水城優才”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見(試行)》(聊發﹝2020﹞14號)文件精神,結合莘縣實際,現將2021年莘縣“歸雁興莘”人才引進有關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引進對象
莘縣以外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(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),且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本人籍貫、出生地在莘縣人員;
(二)配偶籍貫、出生地在莘縣人員;
(三)本人曾在莘縣工作、學習一年以上人員。
二、引進數量
共引進30人。其中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引進8人,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引進22人,詳見附件1。
三、資格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遵守憲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、心理素質,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;
4.博士45周歲以下(197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),碩士40周歲以下(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),本科生35周歲以下(198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)。另有要求的,以崗位要求為準,計算方法同前;
5.具有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;
6.歷年年度考核均為“合格”及以上;
7.2007年(含)以后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,須為通過公開招錄、公開招聘、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編制;
8.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;
9.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(二)有以下情形的,不得應聘:
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黨籍、公職的人員;按照有關規定,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;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(聘)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;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;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;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》(人社部規〔2019〕1號)中須回避的情形;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。
四、報名原則
(一)同級對應原則。報名人才按現工作單位層級,對應報名相應崗位。報考綜合管理崗位的,需為縣級及以上事業單位在編人員。報考縣直高中專業技術崗位的,需為縣級及以上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;報考各鎮初級中學崗位的,需為在編在崗教師。必須順向流動,嚴控逆向流動。
(二)服從安排原則。擬引進人才要根據工作需要,服從主管部門安排調劑。
(三)即時辦理原則。引進人才考察、體檢、公示合格的,由引才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完成人員調配等手續,在30個工作日內,引進人才必須辦理完各類交接、調動手續,由于本人原因,超期未辦理完成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
五、引進程序
(一)報名時間及聯系方式。
報名時間:2021年11月15日9:00-11月26日16:00
初審時間:2021年11月15日11:00-11月27日12:00
填寫《山東省莘縣“歸雁興莘”人才引進申請表》(見附件2),提交由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》(見附件3),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,同時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(見附件4),按順序將身份證、畢業證、學位證、戶口本復印件及山東省莘縣“歸雁興莘”人才引進申請表(附件2)、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》(附件3)、工作經歷證明(見附件4)等材料,形成一個彩色PDF電子文檔,通過郵件方式一并報送,每人限報一個崗位。郵件名稱統一為“XX(姓名)-XXXXX(電話)-歸雁興莘”,按規定時間發送到指定郵箱:
1.報考莘縣高鐵新城建設服務中心、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黨員教育中心的,報送到莘縣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聯系電話:0635-7310101
循環經濟發展中心、莘縣教育和體育局崗位的,報送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。
聯系電話:0635-7321297
(二)資格初審。根據職責分工,由縣組織人社部門對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初審。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,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調動,并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(三)能力測評
管理崗位測評采取面談方式進行,面談內容包括自我陳述、回答問題等環節;專業技術崗位測評采取面談或試講等方式進行。
測評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,成績按照小數點后兩位數計算,尾數四舍五入。根據測評成績,由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等額確定考察人選;進入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,通過加試確定考察人選;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,對不形成競爭的崗位,成績達到70分(含)以上,方可確定為考察人選。 測評具體事宜另行安排。
(四)考察體檢
考察工作由引才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??疾旄鶕嘘P規定進行,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、道德品質、業務能力、工作實績、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。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。引進人員未按規定時間、地點參加體檢的,視為放棄。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,按測評成績依次等額遞補。
(五)公示聘用
對考察體檢合格人員按規定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擬引進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。公示期滿,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,由用人單位(主管部門)提出聘用意見,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。
六、其他事項
在人才引進組織實施過程中,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,落實防疫措施,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。
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,通訊方式如有變化,應當及時聯系報考單位變更聯系電話,以免錯失錄用機會。
本公告未盡事宜,由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、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。
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:0635-7310101
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:0635-7321297
附件:
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
莘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
2021年11月12日
http://www.lczgw.gov.cn/32012.html